為加強集團公司監事會監督管理工作,自201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集團公司法務審計部組織人員對各子公司及柳林、文博、市政項目部合同管理情況、財務及生產經營管理情況、內部控制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
對于本次監督檢查工作,集團各項目部及各子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積極配合。檢查人員查看了2017年度已簽訂的合同管理及履行情況、財務管理情況、業務開展情況、企業經營管理情況、收集基層員工對經營層的評價意見、監督企業重要事項。
整體來看,集團公司各項目部及各子公司均能按照《合同法》、《集團公司監事會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要求進行合同和財務管理,均能按照集團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開展工作,重大事項均能按照程序進行決策,全年沒有出現重大法律訴訟情況,基層員工對經營層評價良好。
本次檢查共調閱查看各類合同988份,主要問題是合同管理過程中會簽、用印、變更、履行、交底中的細節問題以及公司會議記錄及時性、完整性問題。檢查人員在現場把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各項目部和子公司,并指導各單位按要求立即整改。
集團公司監事會有效發揮了監督制衡作用,推動各單位依法合規經營,促進了企業內控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進一步夯實了管理基礎。同時,監督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能夠及時預警企業的重大風險,有效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發揮警示作用,規范各單位負責人的履職行為。總體來看,集團公司監事會發揮了“有形監督、無形約束、成果隱形、影響深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