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概況及職責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級政府投融資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鄭政文〔2013〕247號)文件精神和集團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經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對公司組成部門進行重新調整,調整后共設置綜合管理部、規劃發展部、法務審計部、工程管理部、經營管理部、融資管理部、財務會計部、合約預算部、安全管理部9個部門。
一、綜合管理部
1、負責處理公司董事會、黨委、行政、紀委、工會日常工作;會議及重要活動的組織與安排;重要事項的催辦與查辦工作。
2、按照公司黨委、紀委、紀檢監察的要求做好公司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干部、黨員的管理。開展公司各種創建活動,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3、做好公司證照年檢和變更、檔案管理、文電處理,印鑒、文印,文件收發登記、傳遞、催辦、歸檔、立卷,及保密工作。按時完成信件的收發以及報刊訂閱、分發工作。草擬公司工作計劃、總結等綜合性文稿。
4、抓好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內部有關制度的建設與修訂。做好公司內部安全管理、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平安建設、計劃生育等工作。
5、做好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做好人力資源開發、引進、培訓、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員工薪酬、考核、獎懲及晉升等制度體系。負責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勞動保護工作以及有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營造優良辦公環境。對辦公用品、設施、設備進行采購與管理。管理好公司車輛,保持良好的車況。
7、負責公司外聯工作和公司內部協調工作。做好公司對外接待及與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負責公司網站管理,及時更新公司網站信息。
8、完成上級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規劃發展部
1、負責與發投、市國資委對接,做好目標上報與上級考核協調工作。
2、負責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與修訂,指導子公司制定發展戰略。
3、主要負責集團公司業務管理規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的制定與修訂。
4、落實有關部門關于企業發展等方面的文件精神,根據要求完成相關任務。
5、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工作目標及考核獎懲辦法,并負責考核工作。
6、負責月計劃及周報工作。
7、完成上級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法務審計部
1、建立健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編制年度審計計劃,項目審計計劃及項目審計方案。
2、負責組織對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財務與經營活動審計;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審計;主要領導的任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公益性項目、經營性項目的招投標、工程造價審計;董事會、監事會交辦的專項審計。
3、負責集團公司法律事務工作,研究有關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參與重大決策活動的談判,向集團公司領導提出法律建議;負責集團公司日常的法律宣傳、教育工作。
4、審核集團公司各類合同的合規性,完善糾紛處理資料的匯總歸檔、合同管理、調閱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5、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授權,協調相關部門辦理有關股權轉讓、并購、改制、清算和注銷等方面的法律手續。
6、組織參與、配合、監督集團公司范圍內的招投標工作。
7、負責對公司范圍內各有關單位年度財務報表決算的審計工作。
8、完成上級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工程管理部
1、擬訂集團公司工程建設管理制度體系以及實施細則,并貫徹執行。
2、代表公司履行項目法人職責,組織實施政府授權、集團批準的年度城建項目工程建設工作方案。
3、參與城建項目的規劃方案的確定,負責組織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土地權屬證明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建設方案)的報批等項目前期準備工作。
4、負責組織城建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投資概算、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量清單文件的編制、評審和報批工作,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重大原材料供應的招評標等事務。
5、組織城建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服務等工程建設合同的簽署和管理工作。
6、組織城建項目工程范圍內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和市政管線遷改工作。
7、負責組織城建項目的施工管理,做好施工期間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協助集團安全管理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8、組織協調城建項目施工組織方案、道路保通方案、設計變更的編制,參與解決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計量工程完成量,提出資金撥付建議。
9、負責組織城建項目的竣工驗收、竣工檔案整理及移交工作,參與竣工決算編制。
10、負責城建項目相關信息、文件、檔案和臺賬的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級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經營管理部
1、組織制定和實施集團公司經營發展戰略。
2、做好資產、資源、資本、資金的篩選、劃轉和注入工作,合理調配“四資”,開展集團公司資產經營管理和資本運營工作。
3、建立完善集團控股子公司管控制度體系、平安建設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監督實施。
4、負責集團子公司和集團公司項目部運營管理、經營目標制定、績效考核及獎懲。
5、篩選優質項目,建立經營性項目庫,組織投資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審和評估工作,論證項目的可行性。
6、負責經營性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工作、概預算監督審查,做好經營性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竣工決算、項目后評估及跟蹤檢查。
7、參與集團公司土地一級市場整理,負責土地二級市場經營開發工作。
8、負責集團子公司重大事項的審批、報備,及時了解掌握子公司的運營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9、完成上級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融資管理部
1、根據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建立和完善公司融資管理制度,制定融資發展規劃。
2、參與項目開發及論證,策劃、設計資金資本融資方案并組織實施。
3、開發各類資金來源渠道,并進行管理和維護,提升融資能力。
4、進行融資風險管理,合理控制融資成本。
5、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協調溝通融資工作,維持良好關系。
6、配合財務會計部進行資金分析和調配,優化資金結構,確保資金安全。
7、配合財務會計部按時完成還本付息工作。
8、收集、整理并分析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業務信息并及時上報。
9、負責集團公司內部和外部的擔保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級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財務會計部
1、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制定公司財務戰略規劃,擬定年度財務管理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工作目標和具體實施措施。
2、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稅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會計核算體系并監督執行。
3、組織集團公司(含項目部)財務預算編制工作,負責監督實施,控制預算執行進度,定期編制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
4、負責對總公司、集團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所得稅匯算審核工作。
5、編制集團公司年度財務分析報告,對子公司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及時準確提供融資、審計、檢查等財務相關報表。
6、根據公司融資情況,預警還本付息資金需求,定期向公司決策層匯報大額資金收支計劃,密切聯系市財政和各縣(市)相關部門,做好公司還本付息工作。
7、統籌公司流轉稅、所得稅、工程項目以及成本費用列支涉及的稅收事項,科學籌劃,合理降低各項稅負。
8、配合綜合管理部,做好公司的有形資產管理,定期進行監盤,負責公司債權債務的管理工作。
9、負責制訂控股子公司會計報表報送管理制度和控股子公司財務總監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集團公司財務人員(包括控股子公司財務人員)后續職業教育與日常業務培訓工作。
10、負責公司的會計信息化建設工作,確保財務信息安全,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級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合約預算部
1、負責建設項目投資成本控制工作,包括投資成本估算、目標成本測算,審核設計概算,并據此提出造價控制目標。
2、負責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合同等。
3、負責監控項目工程成本,審核工程預決算、進度款支付、跟蹤變更簽證等工作。
4、負責收集工程造價信息、政策、標準等,建立工程造價信息庫。
5、負責工程項目成本、合同等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6、編制部門年度、月度工作計劃,負責擬定部門各項管理規章及工作流程,并組織實施。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管理部
1、負責集團公司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政府安全法規及相關安全指令,并組織落實。
2、建立健全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目標及獎懲辦法。
3、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組織集團公司在建項目的安全評價與考核。
4、定期組織集團公司的安全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加強對集團公司各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要求限時整改,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
6、負責集團公司日常安全事務性工作,指導集團公司項目部做好現場安全工作。定期組織集團公司安全例會,掌握工程項目信息,逐步建立集團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安全信息庫。
7、組織或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上報和善后處理工作。
8、完成上級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